1.考生不得对视频作品、示范视频等考试内容进行截图、翻录、传播及任何形式的公开,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考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2.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经查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
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初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