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
科目及 要求 |
(1)《歌曲写作》 (2)《录音艺术主科》 (3)《和声》 (各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歌曲写作30%+录音艺术主科50%+和声20% |
(2)舞蹈表演
科目 及 要求 |
(1)舞蹈基本功:同初试舞蹈基本功要求一致 (2)舞蹈表演(限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音响) (3)舞蹈模仿 |
计分 方法 |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55%+舞蹈模仿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