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培养硕士生的学籍单位为湖北工业大学,由湖北工业大学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联合培养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
3.联合培养硕士生实行双导师制,课程学习主要在湖北工业大学完成,经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同意,可在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习部分课程;论文课题研究在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完成;论文答辩由两校共同组织,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具体实施。
4.联合培养硕士生毕业后,由湖北工业大学颁发派遣证,并负责就业派遣等事宜。
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湖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湖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专业及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