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28日。初试科目与报考相同学科(专业)全国统考的考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为笔试。
(二)复试
1.依照招生计划,参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国家线,综合考虑考生民族、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等因素,确定进入复试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2021年4月。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三)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与其它类型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021年武汉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