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考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核。公示不合格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被自动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2.公示及审核均通过的资格考生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完成签订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21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资格考生多可反馈高水平艺术团专业志愿6个(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需在我校2021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之内,不能填报生源省份2021年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中没有的专业。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艺术团专业计划见附件三。
4.学校将根据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在完成签订协议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资格考生中,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照分项目公示顺序录取,分项目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学校将按照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对于高考语数外三科满分非450的省份,将按该省高考语数外满分与4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统一预分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武汉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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