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分别按照各类招生计划数1:1.2比例确定录取分数线,按照“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类计划中“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单列计划,单独录取。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相互调剂使用。如果报考考生数量不足,为了确保生源质量,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设定低录取分数线,如果录取考生数量少于招生计划,剩余招生计划返回统招计划中使用。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后,拟录取名单于3月21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答案来源于:2021年潍坊科技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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