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申请人填写,手写签名,其余内容打印;正反打印1页纸,只需纸
质版。(注:(1)除了签名,其余内容不得手写;(2)实行综合考评排名选择“否”;(3)同班级的学生成绩排名总人数必须一致;(4)必修课门数为2020-2021学年两个学期的必修课程门数,不能算选修或者其他类课程;(5)银行卡号必须为本人工商银行卡,不能填写其他银行或其他人的卡号,开户行要填写完整)。如家庭属于学生生源地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在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手写注明“XX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字样;“学院推荐意见栏”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资助中心,一份学院留存)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2021年)》(附件3)
要求:按表格内注明的填写要求汇总数据,学生身份证号必须填写正确,纸质版打印后让学生核对确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按照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发给古丽老师。
3、国家励志奖学金先进事迹材料(附件4)
先进事迹材料800字左右,按照格式要求排版,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交资助中心。
(二)国家助学金
1、《湖北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
要求:申请人填写,手写签名,其余内容打印;正反打印1页纸,只需纸质版,后面附上贫困生材料复印件。如家庭属于学生生源地建档立卡贫困户,需在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手写注明“XX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字样;“学校审核意见栏”注明申请等次,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资助中心,一份学院留存)
2、《湖北省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附件6)
要求:按表格内注明的填写要求汇总数据,受助等次与资助标准务必填写正确,一等:4400,二等:3300,三等:2200的标准,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身份证号以文本格式填写完整发给古丽老师。
(三)《建档立卡学生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情况表》(附件7)
要求:每个学院按照贫困生认定工作中统一下发的“中央下发建档立卡名单”和自采集建档立卡学生名单(不在中央下发名单中,但手上有建档立卡家庭证明的学生)原则上优先评选国家助学金,如有未评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请填写附件7,如实填写未资助原因。
(四)奖助学金发放形式
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发放,为便于发放,所有学生必须填写银行卡号登记表(附件8,两个表格,励志与助学金卡号分开统计),学生必须提供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号,表格以文本格式填写完整,卡号务必填写正确,银行卡号统计表纸质版需要学生和素导核对确认、签字后再上交。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与银行卡登记表上的卡号必须一致,如因本人卡号填写错误的原因而导致资助金发放失败,后果学生自行承担。
注:银行卡号登记表上拟发放资助金额务必和评选等级相符,与(附件6)助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上的金额一致。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各学院于11月16日(星期二)17: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学生服务大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打包以“学院+2021年国家励志、助学金汇总材料”命名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6、附件7、附件8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附件8,附件9
联系人:古丽 电话:027-81652358 电子邮箱:@***
2021年武昌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湖北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