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我院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纪委对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557-3095198,举报信箱:wbwszyxyjw@***;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对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答案来源于:2021年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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