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评价成绩×30%+高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
各项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答案来源于:2021年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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