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管理制度;
(二)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入学满两学期;
(三)通识类必修课程全部及格(同一专业不同方向之间互转,另须专业基础课程全部及格);
(四)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录取条件;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通识类必修课程总分(同一专业不同方向之间互转,专业基础课程成绩计入总分)排名在全班总人数的前40%以内的;
2. 确有专长,并有充分证据(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奖等)证明其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3. 因患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拟申请转入专业当年相应生源地的低录取分数的;
(六)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