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材料;
5.5年的年度考核汇总材料;
6.完成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学分)材料;
7.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针对申请人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除提交上述1、2、3、4、7项材料外,还应提交上一年年度考核和规定的培训学时(学分)材料,其中首次任教人员应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重新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条件的相关材料。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进行专项体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可以结合教师年度体检结果,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配合下,审核教师身心健康状况。
答案来源于:2021年台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1年台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