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
办理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认定并公示建档后,可根据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经班级、系、学院评审委员会三级评审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并公示,财务室根据审批名单发放国家助学金。
2、生源地助学贷款
办理程序:拟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注册并录入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学生携带相关材料至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查贷款资格及金额,并签订借款合同,签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经县(生源地)经办人汇总审核上报后,经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审核通过后,合同生效并发放贷款。
3、免学费和学院助学金
办理程序:免学费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6月份由特困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免学费评审表,申请下一学年免学费。学院助学金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评审,由特困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学生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无生源地贷款地区由当地教育局开具证明。经班级、系、学院评审委员会三级评审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并公示,财务室根据审批名单免学生的学费,发放学院助学金。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太原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太原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