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4 月30 日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 计划分配:加工制造类专业计划数根据考生选考电工或钳工比例确定,即电工或钳工方向计划数=加工制造类总计划数×(电工或钳工方实际考试人数÷加工制造类总考试人数)
3. 录取控制线: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低于210 分。
4. 录取原则:达到或超过我校录取控制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工制造类按专业技能考试电工或钳工的计划数分别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理论、文化素质、专业技能。
我校实施大类招生,财经商贸类专业、加工制造类专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调剂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财经商贸类专业调剂的顺序为金融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5. 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需参加我省2021 年本科对口和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且达到省定低控制分数线。
6. 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通知书一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铜陵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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