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监督电话:59596106。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和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