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考点选择:
(1)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网上报名须选择天津音乐学院考点(代码:1237)。
①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的。
②天津市其他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院的。
③我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外校的。
④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选择我院报名点参加研考的,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居住证。
⑤报考我院作曲、电子作曲、视唱练耳、戏剧影视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方向的所有考生,均须选择天津音乐学院考点(代码:1237)。(可不提供天津市户籍证明或天津市居住证)。
(2)报考我院的其他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9.专业代码及考试科目代码:
①专业代码:
音乐135101;戏剧135102;舞蹈135106
②考试科目代码: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各研究方向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科目代码另附。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选择我院报名点参加研考的,在网上确认时,还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居住证。(作曲、电子作曲、视唱练耳、戏剧影视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方向的考生可不提供。)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各项详细要求详见天津音乐学院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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