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处在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处在网站上公开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各学院在网站上公开复试细则、调剂办法、各专业招生计划(注明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能在专业间进行调整)、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天津市高招办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未经我校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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