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申报工作于2021年3月15日前进行,逾期不再补办。
2.各区招办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本区审核及汇总的政策照顾考生数据信息报市高招办。
3.市高招办将全市分类汇总后的考生名单分别发送至各审核单位。
4.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联络部、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等审查单位审核(汇总)后,于录取前将审核认定的结果反馈至市高招办。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招生考试录取照顾政策申报及审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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