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校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遵循“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对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按各省(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其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英语、语文、数学三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录取原则请参见《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艺术类考生根据《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专业录取原则实施录取。听障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听障生(本科)单独招生简章》。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考生问答
2021年天津理工大学本科专业录取所依据的录取原则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