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上海市物价部门的核准,从2014 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教民厅〔2015〕5 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应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2. 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须履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相关规定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3. 骨干计划招生工作按“教民厅〔2020〕1 号”文件和《同济大学2021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执行,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者,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021年同济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