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类型/考试方式 |
招生对象 |
报名时间 |
|
直接攻博 |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
2020 年9月4日―2020年10月12日 |
|
硕博连读 |
天津大学2018级、2019级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2020 年10月―2020年11月 |
|
普 |
面向本校选拔 |
面向本校2021年1月或6月毕业的所有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2020 年10月―2020年11月 |
普通招考 |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
2020 年11月―2021年2月 |
|
(含少民、对口支援、在职定向等) |
2. 应届硕士毕业生(迟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
||
|
3. 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
||
与青海民族大学、海南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 |
依照新招生简章执行 |
预计2021年4月―2021年5月 |
|
工程博士 |
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行新兴行业中的技术骨干,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
2021 年1月―2021年4月 |
|
定向援疆师资计划 |
1. 招生简章待教育部下达有关计划后公布。 |
2021 年4月―2021年5月 |
|
2. 该招生计划单列,通过我校博士生招生考核办法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对应院校工作不少于8年(含)。具体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协议为准。 |
注:
1.我校2020年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338人(其中,学术型博士计划988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330人),2021年招生计划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2.上述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仅为参考,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公布的招生简章或通知通告为准,请及时关注、查阅,恕不另行通知。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型表(供参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