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招生办法(详见九、附录)。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安排将会在2021年3月中上旬前由学校汇总后统一在研招网上发布,届时请及时查阅。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由学院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C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多元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期满,原则上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
录取类别:
(一)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校内普招及导师团计划招收的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博士招生计划总数。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