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外校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21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2021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城建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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