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第二条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取得三等功及以上可以免试入学。
第三条所招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条单一专业报到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则单独组班授课;报到人数不足30人,则采取插班学分制授课。
第五条学校在接到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同时可在学院招生办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录取办法和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