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第二批次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报考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第二批次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
(1)参加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和技能考核取得成绩的考生;
(2)参加校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创业、技能等大赛获奖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5)中职学习阶段有突出思想表现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学校奖学金获得者),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