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思想政治、职业素养、心理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养分项得分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考试违纪;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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