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分+政策加分,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美术类省统考分值+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分+政策加分。学业水平考试分数折算规则:10门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计10分每门,不合格不计分。
1.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思想政治、职业素养、心理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养分项得分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考试违纪;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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