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
答案来源于:2021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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