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以及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新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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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法律 | 商州区职业教育 | 三年 | --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言方向) | 新疆教育学院 | 三年 | -- |
蒙古语言文学 | 内蒙古扎兰屯市职业高级中学 | 3 | -- |
汉语语言文学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2.5年 | -- |
蒙古语言文学 | 内蒙古扎兰屯市职业高级中学 | 3 | -- |
语言和艺术类 |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1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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