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科考核总成绩,拟出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2)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3)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于10月23日前提交校研招办。
(4)录取考生的相关材料,包括全部初审、考核材料由学院保存至该生离校为止。未录取考生提交的材料由学院保存一年备查。
深圳大学人文学院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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