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按照招生简章中的录取原则,在联招办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经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并据此列印相应录取考试名册,加盖联招办录取专用章。我校根据经联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投档排位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即考生按文理科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理工类为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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