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10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接收申请者材料。
2.2020年10月14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完成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3.2020年10月23日之前:学科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通知为准)
4.2019年10月23日之前:上报学校审核及录取名单公布。
答案来源于:2021年深圳大学建筑学“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深圳大学建筑学直博生学科点考核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