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答案来源于:2021年苏州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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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西安培华学院 | 四年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甘肃省电影学校 | --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孝感学院 | --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信阳师范学院 | 四 |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郑州文理专修学院 | -- | -- |
主持与播音艺术 |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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