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4)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选考科目不限类按语文成绩、选考科目为物理的按数学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排序;江苏、福建、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6)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7)对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其它专业录取,若均不符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档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答案来源于:2021年苏州城市学院招生简章
2021年苏州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