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五年制)招考方向、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要求将考试相关材料于2月23日至2月25日期间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至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4-2389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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