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网络远程面试。
2、考核时间:按上级部门要求,全省统一为6月20日。
3、学校将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录取,并于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拟录取结果。
4、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沈阳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考核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