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成绩将在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根据学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核合格考生。
本《方案》未尽事宜详见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网站,具体由沈阳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冲突的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为准。
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5月31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药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