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线上考试相关要求完试流程,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一)考试开始至结束,出现以下行为,取消我校校考资格:
1.考生离开拍摄范围。
2. 他人进入考试空间。
3. 未按要求摆放双机位。
4. 未露出眉毛及耳朵,五官不清晰,遮面。
5. 考生未打开麦克风、摄像头功能或遮挡摄像头导致拍摄、录制异常(没有录制声音、无故中断);有截屏、录屏、投屏等操作行为。
(二)考试开始至结束,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者,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通报。凡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非本人独立完试。
2.考试空间内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参考书、电子产品等)。
3. 考试空间内出现除主机、辅机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考试须知
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类考试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