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