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划定文化和专业成绩的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专项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对具备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分别降低50分和30分录取。
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3)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录取批次: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次
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