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
2.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材料(每人装订一册)。
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情况简表。
4.智育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为准)及排名。
5.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内容须含学院推免小组名单及综合测评具体计算方法)。
各学院请负责审核学生在校6个学期是否有补考科目。务必于9月28日15: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处和教务处(注:“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要求报送两份,分别报学生处和教务处各一份)。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须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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