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遴选办法本遴选办法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计划分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对各本科招生学院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对各专业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并进行公示。
(三)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一)、《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二)、《沈阳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表》(附件三)及相应证明材料。
(四)符合条件申请者GPA 排名公示各学院按专业对学生必修课(包括限修课中学生选定的专业方向课)学分绩点排名进行计算,并公示学分绩点排名。
(五)学院推荐学院对审核后的申请者综合评价成绩公示。根据平均学分绩点(GPA)及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出学生综合遴选成绩。按照各专业推荐名额,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填报《XX 学院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结果》(附件四)。学院推荐名单需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六)学校审核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拟推荐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遴选考核成绩等)依次通过学校网站和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
(七)名单报送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学校将终推荐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送省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八)推免生注册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上传成绩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
2021年沈阳农业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