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情况及教师培训需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参加,并于6月16日前报送《2021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管理员统计表》、《2021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报名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培训结束后,请于2021年10月15日下班前,将《2021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人员学习统计表》、教师培训证书打印件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理工大学实施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