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工作将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按规执行。对任何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提前泄露面试内容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三)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面试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依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
咨询、申诉电话:学院电话024-89723750
校综合监察室、审查调查室电话024-89723708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0 年9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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