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将请学校纪委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3.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学院咨询监督电话:024-89728863
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4-89723708
4.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创新创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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