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专业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物理,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首选科目为历史,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升本录取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化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