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于6月1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在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初审合格考生公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招生考试。
各办学单位负责组织相关考核工作,主要从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专业基础和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各专业的具体考核要求将在6月10日由办学单位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终录取结果按照各办学单位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于6月30日前在沈阳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