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籍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纳入学校统一的学籍管理,实行全日制学习,修读年限为2年,学习期满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毕业学位。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按照教育部要求颁发证书,毕业证书上标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收费标准。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我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学年学费。
5.就业派遣。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其他说明。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训、咨询活动。
六、联系方式
沈阳校区: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邮政编码:110870
联系电话:024-25496072
辽阳分校:
联系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邮政编码:111003
联系电话:0419-5319395
附件【沈阳工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doc】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