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且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录取:
(一)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通过全国足球统测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的20%。
(二)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可在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
对于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总成绩(包括基础测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经招生学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分别在本校、本省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可以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总数的30%。对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三)学校在考生足球全国统测成绩和文化课考核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要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入校后拒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测试成绩当年有效。
答案来源于:2021年山西医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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