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于3月22日至3月31日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阶段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审综合分为百分制,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9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占10%。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按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后一名同分一并入围)。
答案来源于: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招生考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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