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前,各地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并参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教育部及我省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体检表和条形码由省招办统一印制,体检表领取和扫描时间另行通知。省招办指导具备条件的市、县(区)开展“无纸化”高考体检试点。
高考体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因错检、漏检、结论错误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答案来源于: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体检类似问题答案